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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翻開報紙看見斗大的標題
『中市公園遛狗開罰 2千至1萬元 飼主轟』
天哪!!這麼大的一個台中市僅開放四個公園可以遛狗,
讓我想到的是前幾天的新聞『中市市政會議移至可愛動物園區』
再更之前的新聞是『胡市長參觀可愛動物園區 呼籲民眾認養流浪犬』,
這些市政及政府宣導怎麼看起來是【矛與盾】
既要民眾發揮愛心去認養,卻又同步限制遛狗的空間,
所有飼主、獸醫、動物行為學家都建議,犬類至少每週要free run一次,
否則容易造成狗的行為偏差,那就會在家裡〝搗亂〞。
試想在家"搗亂"的狗,下場如何??
 
據報上建設局的陳大田課長說:有七成的民眾反對帶狗入公園,只有三成民眾贊成。
我個人猜想這七成的民眾家裡應該都是沒有養狗吧!!
又是一個多數人強姦少數人的案例,在台灣這樣的案例大家司空見慣了吧~~
我們一般市民又能如何呢?而這些決策者還是我們自已選出來的~~
當然這也是養狗的飼主們自已造成的結果,
很多人遛狗時,不約束自已狗寶貝的行為,甚至不撿狗大便,
不要說沒養狗的人,連我也不認同,甚至覺得很討厭,
這些飼主真是老鼠屎~~
 
唉!市府既然有時間〝管狗事〞,可以花我們納稅人的錢,請人去巡公園開罰單,
那也請〝人〞去多多關心流浪犬的認養、導盲犬的宣導,
及其它在社會上各個角落為人類貢獻熱情及生命的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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