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盲犬咬傷美眉 運將起訴
颱風天順道搭載出事 唇留疤「超礙眼」
2008年11月11日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報導】計程車女駕駛程美華為客人載一隻大麥町導盲犬返家,適逢颱風夜下大雨,看見長髮美女鄭羽潔在風雨中招車,停車載客。鄭女發覺副駕駛座有不明物體晃動,探頭察看,突遭導盲犬咬傷右上唇,受到三至四公分的撕裂傷,昨台中地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程女起訴。
飛來橫禍
就讀大二的鄭羽潔從小就學舞、學唱歌,計劃朝演藝圈發展,儘管事後外人看她嘴唇上的疤痕不明顯,但她還是懊惱地說:「超級礙眼!照相的時候,都可看見嘴唇凸凸的。」鄭女說:「本來她(指程女)還一直道歉、載我去看醫生,後來卻不承認,我只想討回公道。」
程美華昨仍否認導盲犬咬人,她說:「那是一隻從小訓練有素的盲用守護犬,我真好心沒好報,看她在颱風夜等車才載她,我懷疑上車前她就受傷了,因為狗在車上,成為她的藉口。」
擔心影響演藝之路
程美華還表示,因想息事寧人兼蒐證,才會載鄭女多次去看醫生。檢方則表示,鄭女容貌姣好,一直擔心嘴上的疤會影響她朝演藝圈發展,開庭時她有化妝,看不出有疤痕。
台中地檢署調查,去年八月十八日聖帕颱風來襲,晚上九時許,程美華(四十六歲)載盲友到沙鹿找朋友,盲友請她先把導盲犬載回家,途經東海大學附近的陸橋時,看見鄭女在陸橋下等車,停車搭載。
鄭女上車一會兒,發覺副駕駛座有不明物體晃動,好奇探頭察看,導盲犬突從前座間縫隙撲向她張口咬傷她的嘴唇,她慘叫一聲倒在後座,手上都是血,趕緊叫程女拿衛生紙給她,程女則載她到診所。
車內有犬避免載客
鄭女的唇傷縫了四針另注射破傷風,連續三天程女都載鄭女就醫,還打了一劑肉毒桿菌,讓傷口盡速癒合避免留疤,就醫開銷四、五千元均由程女埋單。檢察官認為營業車輛載有犬類動物,應避免載客,必要時應有犬隻口罩等防護措施,避免攻擊他人,程女疏於注意又不願以五萬元和解,所以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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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今天一早看到這則新聞,
心裡第一個反應是台灣何時有了『大麥町』做導盲犬了?
以我們加入導盲犬的寄養行列以來,從未聽說也從未見過?
內容又提及『盲人保護犬』,什麼又是盲人保護犬呢?
我若是惠光導盲犬基金會或是台灣導盲犬協會的公關人員我會如何做?
蘋果日報的報導是正確的嗎?萬一是錯誤的他該如何來澄清這件事?
以一個寄養家庭的立場去看這件事,
我依舊堅信導盲犬是訓練有素的,不管在任何的情況之下,絕不會主動去攻擊人類,
但蘋果日報的這篇報導將會瓦解寄養家庭多年來在外不怕被拒、不怕被趕所付出
的努力,好不容易讓大眾或是商家已建立的基本常識,又回歸於零,
花時間宣導都來不及了,往後還要多費唇舌來解釋這件事,
因為大眾是盲目的,對於不了解的事情,會選擇相信媒體相信大家說。
我若是公關人員,我一定會馬上與這篇報導的主筆求証這件事情,
找這位計程車司機求証,甚至找到大麥町的主人求証,了解這則新聞的真實性,
求証事實之後以即有的資源,用力的來宣導事實為何,
這是一個危機就是轉機的好機會,
即便二個單位一起開個記者會也是一個好方法。
媒體有媒體應盡的責任,在報導之前是否有求証過台灣現有的二個導盲犬單位?
至寫這篇文章之時,我依舊不清楚這則報導的實情,
但我選擇相信這篇會是一篇訊息傳達錯誤的報導,
就看台灣導盲犬協會及惠光基金會何時將新聞稿發佈出來囉~
以蘋果日報的閱報率及點閱率,相信今天有過半數的台灣人會看到這則新聞,
若是一個不實的報導,請蘋果應有勇於認錯的態度,
以同等大小的報導來澄清這件事,
千萬不要讓台灣好不容易才萌芽的導盲犬之路,又回到土裡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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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惠光導盲犬基金會已在部落格上發出聲明稿,內容請上
「導盲犬不咬人!」—任意使用「導盲犬」名稱恐影響視障者權益
11/13 蘋果日報在電子報上做出的小小改正
昨日《蘋果》被發現的錯與批評
2008年11月13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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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社會一瞬間版:《領角鴞訪公所》一文,標題及內文「領角鴞」均更正為「黃嘴角鴞」。
財經「頭條」:《央行嚴防企金風暴》一文,最後一段中「Flow美國腳步」更正為「follow美國腳步」。
11月11日法庭版:《導盲犬咬傷美眉 運將起訴》一文,標題與報導中的「導盲犬」大麥町並非領有工作證的合格導盲犬,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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