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 24 週五 201000:01
愛,從噗浪開始,在聖方濟延續。
- 10月 07 週三 200912:02
狗屎出頭天。(活動暫緩)

今天10/13報紙又說啦,狗屎換禮券的活動暫緩了,
所以,
狗友們可以暫時不用在狗兒們”嗯嗯”時再想到我了嘿!!
- 7月 29 週三 200908:17
文章引用---「咎由自取.......淺談商家的限制和飼主的態度 」

文章來自於 黃金獵犬CHERRY天馬行空的後花園
- 3月 10 週二 200914:22
導盲犬Urara有部落格囉~~
- 11月 13 週四 200813:42
未經求証的新聞報導--『導盲犬咬傷美眉 運將起訴』

導盲犬咬傷美眉 運將起訴
颱風天順道搭載出事 唇留疤「超礙眼」
2008年11月11日蘋果日報
- 10月 22 週三 200812:33
「全球最強之戰—希望別停42!渣打公益接力」11/9(日)台中場
公益接力賽 你跑1公里 渣打捐1,500元 更新日期:
2008/10/15 15:04生活中心
為喚起社會大眾對台灣視障學童學習狀況的關注,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與台北市政府共同舉辦的「全球最強之戰—希望別停42﹗渣打公益接力」,將於10月17日至19日,在台北信義威秀影城中庭廣場,以連續42小時在跑步機上接力做公益的方式,邀請大家一同關心視障朋友。只要你跑1公里,渣打就捐出新台幣1,500元協助台北市立啟明學校及台中國立啟明學校,購置盲用電腦及製作明盲雙視點字書,幫助視障生加速學習。
隨著科技的進步,視障學生也能透過盲用電腦幫助學習、上網汲取新知、甚至收發e-mail擴大生活圈,但盲用電腦的成本相當高(一台盲用電腦與觸摸顯示器要價近20萬元),目前尚無法讓每位視障生都可以擁有一台。在台北市啟明學校裡,平均3到4名學生共用一台盲用電腦,全盲生每週使用盲用電腦的時間平均只有2小時,遠低於一般國高中生1週使用電腦超過20小時的狀況。加上明年6月開始,視障生就必須以電腦作答方式上考場。因此,添購盲用電腦幫助視障生加速學習,是台北市立啟明學校最重要的發展計畫之一。
「全球最強之戰—希望別停42!渣打公益接力」
挑戰42小時接力
臺北場:10月17日下午5點至10月19日中午11點
台北信義威秀中庭廣場
挑戰42公里接力
新竹場:11月1日 下午2點至5點 新竹火車站前廣場
台中場:11月9日 下午2點至5點 廣三SOGO百貨
高雄場:11月15日 下午2點至5點 漢神巨蛋百貨
- 8月 26 週二 200820:03
痞客幫在發瘋

各位童鞋:
不要害怕,((雖然現在是7月......))
無法留言
留言留一半文字不見
或是怎麼我都沒反應
也不是我不去你家留言
.
.
.
.
.
全是因為痞客幫正在修改後台,結果影響前台
有些功能完全不能用...
從18號到今天了,他們說9/1一定會修好....
我也在等待中......
- 8月 18 週一 200811:08
0816GGWW服從講座&onor與歐文相見歡
0816GGWW服從講座訓練課後感
用心良苦的多使拔,終於開課了..
這次講座的內容是基本知識包含
狗狗的型態(就是狗狗的個性)有幾種?
狗狗的思想是什麼?何謂社會化?社會化的過程需要什麼?教育的方式、訓練的工具有那些?如何處理狗狗暴衝、挑食、撲人等問題?還有基本美容方法。

看過有些飼主對自已的狗又打又罵,他的狗還是不把主人放在眼裡,要不就是溺愛成性的飼主,任由他家的狗不停的對別人家的狗吠叫,還看過一些訓犬學校或是狗狗俱樂部用電擊的方式在教狗,說真的我不認同這樣的方式,經過長期的觀察很喜歡多使拔麻教育狗狗的方式,是用愛、耐心、鼓勵還有他「愛的魔手」經常撫摸狗狗,不管是怎樣嬌縱、暴戾之狗到了多使拔手上總是服服貼貼的,所以當然想了解一下多使拔教育的精髓,這是報名上課的原因。多使拔上課的內容非常受用,可以建立最基礎的養狗知識及訓練狗狗服從的方式,講課內容活潑生動淺顯易懂,另外加上會隨時點名回答問題,大家上起課來比較認真,不會因為是免費講座而隨便聽聽,課中還有現場示範也讓狗拔麻們實際學習到訓練的技巧。

連歐文也聽的很認真~

上完課之後有深深的感觸,不管再好的訓練師、再優秀品種的狗狗,若是落到一個沒有知識也無常識更不知反省的飼主手上,一切都是白搭,套句狗醫生課堂上的話,『教狗其實是在教主人』再難的狗都可以教好,但主人最難教。會來上課的主人,基本上都是想找到與狗狗相處的最佳方式,但有太多主人我行我素啊,連基本常識都做不好如溜狗不上牽繩、不撿狗大便、讓狗隨意吠叫、大聲打罵、隨意棄養..等等,唉..讓我們有養狗的同胞都覺得可恥。我在想是不是從政府、寵物店、繁殖場、動物醫院、訓練單位等相關單位可以建立一個機制,從領養開始的植入晶片、狗口登記、疫苗注射,甚至在飼養寵物之前先有個10小時的強制課程,讓沒想清楚的人覺得養狗是麻煩的,讓有心想飼養的人,認為是必需要的;
我好像在做白日夢。算了~噗~這好像離題了,拍謝~~~感謝多使拔提供這麼棒的課程,感謝多使麻做好吃的餐點。

希望有更多的人用正確的方式飼養狗狗,套句多使拔說的話,要用愛、耐心來建立你與狗之間的信任感,狗狗自然而然就會服從聽話。




























onor與歐文的相見歡
烏&歐拔麻和Brandy二位姐姐,一大早就帶著歐文和mickey南下苗栗
一方面去三義玩,一方面也要去GGWW的上課,還要探望Brandy
我們到時,烏&歐家早就上岸洗澡了,所以沒有拍到三隻狗狗一起玩水的照片。
歐文和onor互相認得。據烏&歐麻說,歐文對其他狗都沒反應,
只有對onor有反應~~
誰叫onor是漂亮小姐呢..
學姐學弟果真的有志一同,二狗輪流把風,輪流去找吃的


阿母唯一拍的好的合照..可以去烏&歐家看看是否有更好的照片

上課時,二狗乖乖的~~阿母們很驕傲


Mickey寶貝

天色昏暗,歐寶貝開始嗚嗚叫...肚子餓了

歐麻,既然你家歐寶貝這麼喜歡我家onor小姐,
有空一起出去玩吧..
- 7月 07 週一 200814:24
開車時遇到救護車該怎麼辦?
今日onor麻開車時,遠遠聽到救護車的聲音
當下立刻尋找是來自那一個方向的,
從後照鏡發現是來自後方同向同線的救護車,
立即打了右轉燈向路邊慢慢靠去....(我在外線車道)
當救護車快快靠近時我的車子時
我才發現是我在"擋路"..
因為我後面的車子沒有一台靠向路邊
全部都在原來的外線車上繼續行走,
救護車只好開到路肩來,
又在路肩碰到我的車,只好做了一個s轉閃過我
這到底是我錯還是其他人沒讓啊?????
今天碰到這樣的情況真的很讓人生氣,為什麼總有這麼多的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考駕照的時候,大家不是都有考嗎?
路上碰到救護車或是消防車時要將車子暫停往路邊停靠,先讓出路權,等救護車通過後再走。
曾經坐一位朋友的車,在路上他看到公車也是不讓,更是加快油門想要跟公車爭道,這時我跟他說,不要這樣搶啦,因為車上站立的乘客會因為你和公車搶道,弄得心驚膽跳的有可能會站不穩或是跌倒,不要因為公車司機一人的錯,要讓車上的人承擔過錯啊,試想若是你的父母或小孩坐在上面,是危險的畫面啊!
這位朋友很聽勸,從此之後我再也沒看到他和公車爭道了。
一樣的道理若是救護車上是你的父母、朋友,你還會這樣做嗎?為什麼就是不能替別人多想一想呢?
順道提供
萬一遇到救護車時你剛好停在紅綠燈路口而且有照相機的,你可以這樣做:
1.車子『按下故障燈』,『緩慢』通過停止線,
2.同時並『往左或往右靠』讓車輛斜停,讓救護車有足夠空間通過,
3.『千萬不要』直接穿越橫向馬路。
4.記下現在的日期、時間、消防車或救護車的編號及車牌,例如:台中91、板橋95等。
記下救護車編號及車牌,可以到該消防隊影印那次勤務的「工作紀錄簿」當作證明,萬一接到罰單可以去裁決所申訴。
各位童鞋~~
一定要讓消防車或救護車,因為現在車上都配有攝影機,專門拍攝不讓救護車或消防車的車輛並事後舉發!!
當下立刻尋找是來自那一個方向的,
從後照鏡發現是來自後方同向同線的救護車,
立即打了右轉燈向路邊慢慢靠去....(我在外線車道)
當救護車快快靠近時我的車子時
我才發現是我在"擋路"..
因為我後面的車子沒有一台靠向路邊
全部都在原來的外線車上繼續行走,
救護車只好開到路肩來,
又在路肩碰到我的車,只好做了一個s轉閃過我
這到底是我錯還是其他人沒讓啊?????
今天碰到這樣的情況真的很讓人生氣,為什麼總有這麼多的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考駕照的時候,大家不是都有考嗎?
路上碰到救護車或是消防車時要將車子暫停往路邊停靠,先讓出路權,等救護車通過後再走。
曾經坐一位朋友的車,在路上他看到公車也是不讓,更是加快油門想要跟公車爭道,這時我跟他說,不要這樣搶啦,因為車上站立的乘客會因為你和公車搶道,弄得心驚膽跳的有可能會站不穩或是跌倒,不要因為公車司機一人的錯,要讓車上的人承擔過錯啊,試想若是你的父母或小孩坐在上面,是危險的畫面啊!
這位朋友很聽勸,從此之後我再也沒看到他和公車爭道了。
一樣的道理若是救護車上是你的父母、朋友,你還會這樣做嗎?為什麼就是不能替別人多想一想呢?
順道提供萬一遇到救護車時你剛好停在紅綠燈路口而且有照相機的,你可以這樣做:
1.車子『按下故障燈』,『緩慢』通過停止線,
2.同時並『往左或往右靠』讓車輛斜停,讓救護車有足夠空間通過,
3.『千萬不要』直接穿越橫向馬路。
4.記下現在的日期、時間、消防車或救護車的編號及車牌,例如:台中91、板橋95等。
記下救護車編號及車牌,可以到該消防隊影印那次勤務的「工作紀錄簿」當作證明,萬一接到罰單可以去裁決所申訴。
各位童鞋~~一定要讓消防車或救護車,因為現在車上都配有攝影機,專門拍攝不讓救護車或消防車的車輛並事後舉發!!
依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節錄第十一項)




